2024-08-06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第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公路货物运输管理的重要法规,主要涉及了公路货物运输的许可、经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公路运输管理的重要法规,该规定共有七章,具体规定了公路货物运输的许可、经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于2005年6月16日由交通部发布;根据2012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公布的《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3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护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1)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2)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应急预案等。人员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有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车辆管理: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养和维修,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货物管理:严格控制货物装载和运输过程中的超载、漏运、假冒伪劣等行为。
运输组织中,企业需合理安排驾驶人工作时间,确保车辆在适宜的条件下运行,并严格执行道路通行规则。同时,企业需规范运营行为,确保按许可要求运营,避免违规行为。最后,企业还需制定各类操作规程,包括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奖惩制度、应急处置和事故责任倒查等,以全面保障旅客和企业的安全。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十三条 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十辆以上。
3、解读一 客运驾驶员:须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者,才可担任客运驾驶员。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是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规。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经2012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2013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专用车辆、设备管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71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3、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比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条件》(GB18565-2016):该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要求,包括车身尺寸、轮胎、制动、燃料系统、外部灯具等,以确保车辆可以安全、可靠地运输危险货物。
4、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5、第二条 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